喜(洗)樂小作所 招生中 服務對象 (一)設籍本縣之15歲以上,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未安置於社會福利機構者。 (二)具有生活自理能力、每日能參與作業4小時以上、每周20小時以上者。 (三)具交通能力(可家長接送)或初期由單位接送 老師訓練交通獨立。 (四)無法定傳染疾病者。 聯絡電話:049-2202486 老師/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