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托顧服務
  家庭托顧是一種介於居家與社區照顧間的服務模式,由托顧家庭於日間協助照顧失能老人,目前每一家庭托顧服務人員之長照服務使用者,含其失能家屬總計不得收托超過四人。每日收托時間以10小時為原則,不超過12小時,如同保母在自己的家裡照顧幼兒一樣,我們將家裡的老人或身心障礙者送到照顧服務員的住所(托顧家庭)接受照顧,照顧服務員在照顧自己家人同時,也可以在家創業以穩定經濟收入,維持其家庭功能的完整性。家庭托顧乃屬長期照顧服務法所定之社區式服務,其服務內容包括身體照顧、日常生活照顧服務與安全性照顧。對於有意成立托顧家庭之照顧服務員,政府亦有提供包含衛浴設備之防滑措施及扶手等住所設施設備改善之費用,以利建置友善照顧環境,提升照顧服務員辦理家庭托顧服務之意願;另就托顧家庭之設置標準,應依「長期照顧服務機構設立標準」第11條辦理,其設立流程如下:
  本會自民國105年承接家庭托顧方案,107年起為因應政策轉變改以輔導團之角色協助家托員成立家庭托顧機構,輔導團主要作為地方政府與托顧家庭間業務聯繫的溝通橋樑,同時協助托顧家庭辦理法定事項及一般庶務工作,目前輔導已設立單位為11家,設立中3家,輔導內容如下:
   (一)協助有意願者設立托顧家庭:
     1.發掘潛在家庭托顧服務提供者。
     2.協助照顧服務員檢核住家之照顧服務環境(詳如附件)等相關中央訂定之設立標準程序。
     3.協助托顧家庭取得設立許可。
     4.協助托顧家庭發展替代照顧機制。
   (二)協助托顧家庭帳務管理:
     包括服務費用收取、費用申報、核銷等相關事宜;有關費用申報所需文件,應參照衛生福利部「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長期照顧特約及費用支付作業要點」規定辦理。
   (三)協助托顧家庭辦理相關行政作業:
     1.協助托顧家庭管理服務紀錄。
     2.協助托顧家庭訂定收費規定。
     3.協助托顧家庭相關申訴處理。
     4.協助托顧家庭發展轉介機制。
     5.協助家庭托顧服務人員減少職業災害,強化工作技巧
   (四)協助托顧家庭辦理相關系統作業:
     協助照顧服務員於照顧服務管理資訊平臺等系統進行相關服務資料維護作業。
   (五)協助托顧家庭處理相關契約事宜:
     1.協助托顧家庭與地方主管機關簽訂特約契約,成為地方特約單位。
     2.協助托顧家庭簽訂服務契約。





如欲知​​​​​​​​​​​​​​​​相關訊息,歡迎洽詢本會,將會有專人為您服務。

南投  諮詢電話:049-2244170 地址:南投縣南投市仁德路23號
   台中  諮詢電話:04-22926809 地址:台中西屯區文心路三段219號3樓之2A